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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滥用“教育正义”

2009-04-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可滥用“教育正义”

近日,在泸州市合江县少岷职业技术学校,一女生上课时玩弄头发被外语老师训斥后不满顶了嘴,外语老师遂将此事状告班主任,班主任一

怒之下罚全班同学下跪,63名学生除4名没跪外,59名学生齐刷刷地在木凳上跪了近20分钟。

现代教育理念中有一种“教育正义”的说法,即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应该秉持一种正义的理念,即应该全心全意和设身处地去让受教育者感受为人处世的道理。按照这个说法,只要教育目的是“为了教育好他们”,哪怕教育措施出格了,甚至是带有侮辱性质的体罚,那么,这种教育手段也属于“教育正义”,施予的教师也会得到谅解甚至是支持。

可我们想过没有,在这种生硬甚至粗暴教育措施的引导下,学生是否能够真正领会到教师“教育正义”中的微言大义?更何况,教师的罚跪再怎么显得正气凛然,终究也是不为教育法规所容许的体罚。

(《北京晨报》4.9 冼兹文 耿争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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