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5日,李洋与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前往亦庄中学内的“张贝健身馆”进行体育活动,李洋选择了打篮球活动。不久,同事突然发现在场外休息的李洋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李洋后经医院全力抢救,仍未挽回年仅26岁的生命,医院诊断其为猝死。
事后,李洋的家属把可口可乐公司告到法院,他们表示,
打篮球活动是公司组织,由工会批准的,场地费亦由公司支付,故李洋的去世与公司行为有因果关系。此外,可口可乐公司提供的2007年10月25日的体检报告中显示,李洋心律不齐,心电图不正常,频发早搏,建议心内科治疗。然而该公司对上述报告一直加以封存,未告知员工本人。对此可口可乐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公司赔偿66万余元。
(《北京晚报》4.14 文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