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公司可以提供各省市真版余额发票,有需要联系135……钟先生”,几天前,记者的一个QQ群
记者和钟先生谈了一单“交易”。两天后,发票寄到了广州。记者在市国税网站查询,系统提示:“纳税人不存在!”
记者再给钟先生的公司打电话,回答说:“你要在省国税的网站查询,这是广东省的发票嘛,市国税不是专用网站”。记者在省国税网站查询,结果是“该发票的代码、号码、销方税务登记号属实”。
记者经过对比发现,省国税网站需要填写三项信息要素,即发票代码、号码、销方税务登记号,而市国税网站则多了销货方名称、开票金额两项。
记者又将发票拿到市国税局检验,税局人员说这是假票,“这张发票油墨的颜色、监制章的颜色都与真发票的有差异。”而且发票上的销货方的印章公司跟税务号“张冠李戴”,“公司是真的,税号也是有的,但公司是天河的一家企业,而税号却是属于白云区的一家企业”。
(《广州日报》4.20 田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