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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化整为零销售不可小视

2009-04-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少量毒品,大量掺“料”;每克海洛因被分为10至20个零包贩卖――“蚂蚁搬家”成为近年来我国各地毒品犯罪的主要贩毒方式。

零包贩毒在犯罪手法上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往往采用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单线联系,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交易;有的还采用人货分离的方式,电话约定交钱和取货的地点,使执法部门无法人赃俱获;为

逃避打击,零贩人员大都隐瞒真实身份,多以绰号相称,很难确定其真实身份;多数零贩人员居无定所,四处流窜,这些都给打击零包贩毒带来了困难。并且零包贩毒交易时带的毒品数量极少,有的只有零点几克,民警出现时,毁灭证据比较容易。由于毒品数量微小,即使被抓获,起诉至法院也难获重刑。

零包贩毒虽然贩毒量小,危害却很大。零包贩毒分子为了牟利或者维持自己吸毒的毒资,千方百计引诱青少年吸毒,有一些家庭成了吸贩毒家族。

基于此,宁夏中宁县警方开展了打击零星贩毒专项活动,公、检、法三剑合璧:公安机关对侦破的零包贩毒案件该报捕的一律报捕,该移送起诉的一律移送起诉,决不降格处理;检察机关及时指导公安机关搜集证据,遇到疑难复杂的零包案件,提前介入,协助固定证据,做到不漏捕一个,不漏诉一个;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判惩零包贩毒分子。

有些毒贩自恃没有从自己身上缴获毒品,拒不交待贩毒事实。民警就采取外围抓捕吸毒人员,通过吸毒人员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法院审判机构全面配合核查证据,最终将这些毒贩绳之以法。

2006年至今,中宁县毒品“零售商”的大量减少,使中宁县刑事案件大幅下降,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社会稳定。

近日,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说,将在全国推广中宁县打击零包贩毒的成功经验。

(《法制日报》4.20 潘从武 王建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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