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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王帅因言获罪

2009-04-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河南灵宝市青年王帅因为在网上发帖批评家乡的政府,引起当地警方跨省追捕,并承受了8天的刑拘之灾。随着舆论监督的介入,王帅的冤案很快澄清,河南省副省长向公众致歉,灵宝市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受到处理,王帅也获得国家赔偿。

与此同时,另一起同样性质的事件被曝光。4月19日《南方都市报》披露,因为网上发帖批

评政府违法征地而被抓的39岁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已在牢狱中被拘押整整1年,罪名也是诽谤罪。吴不服而上诉,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可见,灵宝当地政府操弄法律“滥杀无辜”的粗暴行为,并不是灵宝当地独有,而是一种近乎于泛滥的“国情”。从“彭水诗案”起,一件又一件的类似事件刺激着我们的神经。这些官员的目的,只是随便找一个罪名给王帅们一点教训罢了,诽谤罪这个罪名不适用,完全可以换另一个。

王帅是幸运的,但媒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它没有能力帮助所有的王帅走出冤狱。重要的是制度的变革,让公权力对舆论批评保持足够的敬畏,让公民能够不受威胁地自由发言,哪怕是真地说了什么错话,也不会招致飞来横祸。

中国政府最近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中说,要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但是,批评权不应仅仅是新闻记者的特权,而是所有公民应有的权利。只有法律为公民搭建了可以自由言说的空间,类似王帅这样的闹剧才可能彻底绝迹。

(《燕赵都市报》4.20 周俊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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