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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烈士墓碑获刑

2009-05-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11月29日晚,徐小刚、郑禹酒后到浙江绍兴县烈士陵园内继续喝酒,并借着酒兴无故将陵园内的107块烈士墓碑推倒并损毁。经鉴定,损毁物品价值7634元。日前,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小刚、郑禹有期徒刑二年。

(《人民法院报》5.5 余建华 魏金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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