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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贫富分化的原因之一

2009-05-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贫富分化方面看,中国基尼系数已突破国际警戒线标准(0.4),2007年达到0.469(一般发达国家在0.24~0.26之间);中国收入最高的20%人群与收入最低的20%人群之间的收入比高达33倍,而大部分发达国家为8~9倍。

那么,最富有的是些什么人呢?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撰写的《当前社会

各阶层经济状况》(2004年)表明,500万拥有千万元以上财富的人(含亿万富翁),其背景基本来自三个方面:一、党政军高干子女、亲属,占90%以上;二、依靠港澳或国外亲属资助者,约占5.5%;三、自身经营有方又遇到良好机遇者,仅占约4.5%。

权贵及其亲属是怎样获得财富的呢?一、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利用“双轨制”的漏洞,通过“官倒”,把计划内物资转化为计划外物资加价,所得入私,或倒买倒卖进出口物资批文,聚敛起第一桶金;二、上世纪90年代初,除继续官倒外,还依靠特权弄来批条,从银行得到巨额免息免担保贷款,通过炒买炒卖土地和上市股继续掠夺;以后,又利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漏洞,将国有资产以极低价甚至零价向自己或亲友出售,买断职工工龄,吞没他们在十几或几十年内对国家的贡献,大肆逃废国有银行债务,再通过各种手段成为上市公司,继续掠夺广大股民利益;三、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包揽大型工程抬高成本值、出卖国家和工人权益,通过提成在进口大型设备中收取回扣等手段非法牟利。

可见,贫富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腐败,腐败的依靠又在于权力,在于与权力结合的特殊利益集团。只要还有腐败存在,贫富分化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不消除贫富分化,社会就不可能得到长期的稳定。

(《同舟共进》2009年第5期 刘山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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