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劳动者反映,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只有两三分钟,基本没时间看合同内容。曾在广东东莞某制鞋厂
为应付上级检查,还有些企业直接把农民工的身份证收起来,随便找几个人代签完事。更有甚者连劳动者本人的名字都抄错了。不久前,农民工许前保出现了工伤事故,当其要与企业明确劳动关系时才发现,从未签过合同的他,居然也有劳动合同。不过这份所谓劳动合同上的名字、出生年月以及身份证号等,都是错的。
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居然没有约定工资和福利待遇一项,更没有约定工作地点。等到有一天企业觉得需要通过裁人来降低成本时,便会抛出这些“伏笔”,堂而皇之地把劳动者“请”出去。而劳动者则因在合同上“白纸黑字”签了自己名字,又没有关证据,只能就范。
调查发现,不少劳动者如若流露出对合同内容不满或不愿签订时,企业都会以就业形势严峻,“你不干有很多人抢着干”等,给劳动者施加压力,使本已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更加谨小慎微,甚至对企业“惟命是从”。
(《工人日报》5.12 王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