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云,“儿不嫌母丑”,而电视剧《我的丑娘》则颠覆了这句古训:儿子张大春因为爱人赵小旭不喜欢娘的“丑”,一念之差拒绝认娘。自此,“娘在眼前而不能相认”,就成了贯穿全剧
剧中有个场景:丑娘在大春家做保姆,赵小旭误将两千块钱丢在沙发缝里,一时找不到,就怀疑是“阿姨”拿的,先是逼问,再是搜身,最后在丑娘的铺盖底下发现两千块钱(其实是丑娘干儿子塞给丑娘花的),丑娘欲哭无泪,愤然离开。这样的婆婆,简直比窦娥还冤。可我们哭完了细想想,又觉得有点受骗,不禁要问:这是真的吗?
《我的丑娘》是虚构的作品没错,可它符合艺术真实吗?生活中有这样不计名分、甘当老妈子、冤屈误解都只往自己肚子里吞的婆婆吗?
另外,这故事的大前提也经不起推敲:生活中,哪个媳妇会那么计较婆婆的长相呢?因此,剧中媳妇们对丑娘的排斥,也就缺少必要的现实逻辑支持。
(《羊城晚报》5.23 河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