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骂手”一骂成名
2006年3月的一天,安徽毫州市谯城区城郊镇的白家与罗家因建房发生纠纷。为阻止对方施工,白家商量:如果强行阻止,说不定会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两败俱伤实在划不来,可否找到一条“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策捷径?
白家多次讨论未果,最后有人灵
随后,白家托人带着重礼找到石俊英,央求其出山为白家出气,并许诺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骂人也有钱赚?”嗅到商机的石俊英一下兴奋起来,立即揽下活,并迅速找到附近“名嘴”肖凤芹等人商量。
孰料,这些人在金钱的刺激下一拍即合,当即决定组团行动。
随后,一个中老年“骂人团”组成,其中年龄最大者72岁,最小的39岁,共有13人。以石俊英为首,阎井兰和刘云芝两人为骨干成员,另外还有李桂芝等10人为一般成员。
在以后10的多天里,这伙人每天如同上班一样,带着小板凳前往施工现场,然后手里拿着水杯,嘴里叼着烟,坐在凳子上对着罗家疯狂开骂。
罗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前往调解时,“骂人团”则采取缓兵之计,或者游击战,或者警察一来缄默停口,或者立即躲藏。
尽管警方警告他们此举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但多次出警调解也没能成功。
最后,罗家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持续10多天漫无休止的侮辱折磨,找了个中间人调解后给了对方6000元钱,地界也让给白家一些,这事才算了结。
“职业骂手”牛刀小试收获不菲。一骂成名后,一些社会游手好闲之徒也慕名加入,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骂人团”阵容不断壮大,出场费也一路上涨。
不仅动口还动手
“骂人团”不仅百骂不挠,把产业做大做强,还打砸他人的财产,实现“动口又动手”的经营模式转变。
2008年7月23日晚,毫州警方接到闹市区一个沐浴中心老板报案称,石俊英等人以小孩被打为由,强行率众到谯城区该浴室闹事,并将浴室的玻璃门、柜台、电风扇等物(经评估价值1323元)用铁棍砸坏。
7月底,毫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果断出击,除阎井兰在逃外,其他成员全被抓获。
2009年3月24日,毫州市谯城区法院对石俊英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审理。
法院查明,自2006年至2008年,石俊英、刘云芝等人受他人邀请或雇用,多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辱骂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情节恶劣,通过辱骂手段,先后插手多起开发征用、交通事故、买卖房屋、拆迁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等20起纠纷,累计非法牟利近28万元。
自取灭亡 警示世人
2009年4月24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石俊英、刘云芝有期徒刑3年,判处肖凤芹等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4名“雇主”、中间人也被认定犯有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骂人团”的毁灭之路提醒人们,发生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用非理智的民间江湖方式解决纠纷,不仅会侵犯他人权利,还加重了自身违法成本。
(《法律与生活》2009年6月上 农家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