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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宅基地换房换来了什么

2009-06-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贯庄村所在的华明镇,从2005年开始,成为天津“宅基地换房”的首批试点镇。而66岁的农民贾秋发在6年之前已经失去了耕地,现在,他又面临着失去居住在这所农家小院中的权利。

缩水的村落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的说法,以“宅基地换房”,就是在国家现行政策框架内,坚持承包责任

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民以其宅基地(村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中的一套住宅,迁入新建小城镇居住,农民原有的宅基地统一组织整理复耕,实现耕地总量不变、质量不减、占补平衡。

分歧由此产生。贾秋发认为,真正的“宅基地换房”,就是用自家165平方米的小院对等换来华明示范镇165平方米的楼房――.这是当地在唐山大地震后恢复重建时统一规划的标准户型,基本家家如此。

然而,现行“规定的置换标准”却是,主房可以一比一对换,附房则是两平米换一平米,院落空地不算。

这样,实际户均有效置换面积只有75平米。如果一个三口之家要住90平米,其中就有15平米需要另外掏9000元。“明明就是以房换房,哪里是以宅基地换房?”贾秋发守着已经被拆得支离破碎的村庄,他怎么也算不清楚,贯庄代代相传的村落,怎么转眼就缩水了。

政府的土地账

对宅基地换房存在不同理解的背后,是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增值收益分配权的博弈。

政府并不认为自己能够从中获利。“运作结果应该是农民不掏钱、政府不出资,实现项目自我的资金和土地平衡。”原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为适应新城镇发展现在已经改为华明街道,其党委书记张长河说,“土地增值收益应该是资金平衡有余,原来规划的时候是投资37个亿,回收38个亿,现在看来投资已经不止37个亿,回收也不止38个亿。”

“华明老百姓是沾光的,没有这个试点,不可能不花钱给你建房,政府不投资但是少收入。”张长河说,华明镇户均宅基地和房屋估价4至5万元,到新建小城镇置换一套80平米的住宅,价值超过30万元,“农民高兴啊,家庭财产一下就增加20多万元。”

天津市发改委区县处副处长赵志华承认,农民集中居住之后,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以及土地增值收益怎么分配、农民如何入股等尚无具体办法,“我们从2005年11月就开始研究这些了,将来应该也是在镇的这个层面上去运作,比如可以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签了字并不意味着满意

“我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搬家,也不让一户想搬的搬不起。”目前还有4千多人没搬进来,“可以原地一直住下去,但是一旦土地被征收征用,那就得强制拆迁。”

资料显示,华明街道办事处2008年曾经先后多次专门出台文件敦促搬迁,对与贯庄未搬迁户有亲属关系的相关人员,处以停职停薪、停止工作等处罚措施。

贾秋发的儿子贾月朋,也因此失去了做物业保安的工作。在贾秋发看来,这些似乎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很清楚,从一开始,他和天津市272个村庄的42.5万农民一起,实际上就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力,而他们的集中居住将会节约土地4540公顷――这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强势推进的必然结果。

“农民的参与程度应该是政府推进城市化这个公共物品的一个重要参数,但是我们列入制度,比如要求每个人签字、村委会同意,现在看起来还不够,制度保障了,但是并不意味着农民签字了就满意了。”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谢思华说,还要看城市化中农民能否获得收益。

  (《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第20期 杨正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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