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
《国家考试法》早在2002年就开始准备了,2005年完成了草案,考试作弊问题,终于有了刑罚“杀手锏”。比如“考试中作弊将变为违法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草案认定的法律责任从一般的教育处理到行政处分。如果触犯了刑法,就会按照刑法的法律责任标准来认定。最高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极个别案件可以追加刑期”。
考试违规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教育违规,而且成了违法犯罪行为,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成本加大了,违规者铤而走险的动机就会受到遏制。人们对于考试规则、考试尊严的敬畏感就会提高。
然而,这部法律草案公布至今已有4年,现仍在“休眠”。“草案”可以“休息”,而考试腐败、作弊却不会“休眠”,反而不断“升级”,给社会造成了更多的诚信损失。
希望“松原舞弊地震”对有关人士能产生震撼性作用,成为倒逼《国家考试法》出笼的“负面动力”。人们企盼早日用法律制裁和钳制肆无忌惮的腐败和作弊现象。
(《辽沈晚报》6.11雷振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