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12年到1926年,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这期间,他曾先后两次买房。有人对鲁迅买房的过程进行了考证,发现一个令人“惊诧”的问题,当时的鲁迅,只用三个月的工资,就能在北京买到一套很不错的住房。
1912年5月鲁迅从南京来到北京以后,一直住在绍兴会馆。到1919年,他和二弟周作人共同筹资,买下了北京
在八道弯居住了4年之后,鲁迅和周作人因家庭生活产生矛盾,搬了出来。接着,鲁迅又在阜成门内宫门口西三条胡同21号买了一套房子,即现在的北京鲁迅博物馆。这也是一个小四合院,占地400平方米。院内有3间南房、3间北房、东西各两小间厢房。
第一次买房,花费4000银圆,约合现在的人民币16万元。在当时,这个房价并不算低。但鲁迅在教育部当科长,每月薪金是300银圆。周作人在北京大学当教授,每月薪金是240银圆。再加上兄弟俩写作的稿费和翻译费,每月收入都在600银圆以上。
第二次买房,花了800银圆。加上改造和维修,不超1000银圆。鲁迅月薪金300银圆,折合人民币1万元左右。
为此有人惊叹,鲁迅3个月的工资,就能买一套400平米的院子。而现在我们3年的工资,也买不了半套住宅楼。于是,羡慕鲁迅,抱怨房价。但静下心来分析,就会发现,鲁迅买房与我们买房,有很多的不可比之处。
那时,像鲁迅一样一个月能挣300银圆的,北京又有几人?据《鲁迅日记》记载,他家雇佣一个女工,月薪只有2至3银圆。而在北大图书馆打工的毛泽东,月薪也仅为8银圆。
比起鲁迅,我们幸运多了。因为现在的很多人,能力没有鲁迅强,贡献没有鲁迅大,但却能够住上比鲁迅更大更好的房子。可见,时代不同了,社会进步了,生活富足了。
(《团结报》6.13汪金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