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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流涌动的小产权房

2009-06-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市人大日前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一时间,“小产权房可能开闸”的说法陡然升温。对此,国土资源部表示,深圳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小产权房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更不受法律保护。

虽然没有“出生证”,但“小产权房”的居住功能

和“大产权房”没有丝毫区别,而它的价格却便宜许多。例如在上海,由于其没有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利润也不高,“小产权房”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20%~40%。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房价的不断飙升,部分开发商联手乡镇政府,在占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将使用权转让给城市居民的做法愈演愈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住宅总量在186亿平方米左右,其中高达66亿平方米面积的住房属于“小产权房”,占比超过1/3。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密切关注其公平性和持续性,并及时予以纠偏,为将来的立法和修法积累经验。也许,这才是“小产权房”现象背后蕴含着的亟须解决的大问题。

(《文汇报》6.21 熊海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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