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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文去世两年未落葬

2009-07-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23日是侯耀文逝世两周年的日子,其弟子集体前往祭拜,徒弟们在师父灵前颇感无奈,因为骨灰至今仍寄存在骨灰堂没有下葬。

侯耀文的弟子陈寒柏痛心地说:“看着心里真是难受。有很多话想跟师父说,对着个墙怎么说啊?师父真要有个墓地了,坐在坟头跟师父唠一上午都行。”

据了解,侯耀华和侯耀文的弟子

已经在北京八达岭附近为侯耀文购置了一块墓地,已修葺完毕。但由于侯耀文遗属存在遗产分不清等问题,何时落葬还不能确定。

作为相声界一线演员,侯耀文生前的出场费已经飙升到20万~30万人民币,一年有数百万元的收入。侯耀文去世前所住的玫瑰园别墅,市场均价在3000万元左右,侯耀文的奥迪A8L价值近200万。另外,侯耀文有收集古玩字画的习惯。据有业内人士估计,侯耀文的遗产有近8000万元。

经历了三次婚姻、有两个女儿的侯耀文留下了千万元财产。但由于他生前未立遗嘱,为财产分配留下了难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现任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律师张新川认为,侯耀文的前妻与之不存在任何关系,没有继承权,财产应当由现任妻子和两个女儿平均分配。而侯耀华则不享有继承权。

(《大河报》《新晨报》6.26、29崔一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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