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出德国东部萨克森州首府德累斯顿,要在易北河谷建新桥惹恼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因此被取消世界文化遗产头衔。我因为在德累斯顿学习过一段时间,知道易北河谷被称为易北河上的“佛罗伦萨”,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是世界有名的,还准备在2010年申请欧洲文化首都,这样一个城市为什么会成为反面典型呢?
其实,德累斯顿执意要在易北河谷上建桥不假,但建桥目的与国内在文化遗产中进行旅游开发(如修索道、建宾馆等)有所不同。原来,这个城市因为是东德的交通枢纽,建桥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缓解交通拥堵―――主要目的是为当地居民正当的生活服务,也希望新桥建设能与文化遗产保护和谐起来,而且建桥是经过全民投票认可的。
这个案例很值得思考,文化遗产能不能“发展”,是一成不变还是可以有所发展?在与原遗产相和谐的背景下,能否让今天的建设成为明日的遗产?遗产保护怎么与当地发展结合起来,而不至于影响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当愿望?显然,这与我们经常讨论的“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所不同。
(《新京报》7.2 汤利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