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少年犯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

2009-07-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当今一些青少年对金钱、性的欲望很强烈,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一些少年犯形象地比喻说:“法律确实是高压线,但我们确实以为它不带电。”

17岁的白杨,强奸过两个女性,一个是4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一个是13岁的少女。他强奸那个少女时,因被少女咬了一口,便顿生杀机,把她掐死埋掉。记

者问他:“你强奸、杀人时就不知道要受到法律惩罚?不害怕?”

“那时只想快乐一下,没想那么多。”

“法律是什么?或者说像什么?”

“没想过。”

侦办此案的刑警说,白杨对法律毫无敬畏心理,而现在像白杨一样的青少年越来越多,这是当今青少年犯罪手段越来越残暴的一个重要原因。

追踪白杨对法律缺乏敬畏心理的原因,概括为两点:一是家庭问题,一是学校问题。

白杨出生在一个较为富裕的家庭,爸爸搞企业,妈妈是医生,对他很溺爱。他小时,把一个同学打伤后,被警察带进了派出所。一看到桌子上放的铐子、墙上挂的警棍,他吓哭了。警察问明他打同学的情况后,通知了他父母。他记得很清楚,警察放他走时,特意对他爸爸说:“回家后一定要好好教育孩子,这么小打架下手就这么狠,再大了还不得出人命?”结果,爸爸在回家路上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以后打人手轻些”。

此后,随着爸爸的企业越做越大,朋友越来越多,按白杨的话说就是“每次我打了架,爸爸就拿着钱过去,有时他连面儿都不用出,他的一些朋友就给摆平了”。白杨强奸女出租车司机一事,就是靠几个“叔叔”摆平,赔钱了事的。正因为这样,他才敢再犯,以至于奸杀少女。

如果说家庭溺爱、司法机关执法不公是导致白杨对法律失去敬畏心理的祸首,那么作为教育者的学校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记者赶到了白杨先前就读的学校。当时,恰好遇到学校在处理一起学生群殴事件。一位老师坦言:“现在出事的学生多,老师对学生教育也没过去那个耐心了。过去为教育一个学生,可以给他讲一个小时,甚至一星期连续找他谈话。现在对20个出事的学生,训话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训完了,不是让他们写检查,就是请家长。我们知道这样做效果不太好,但也没别的办法,教学压力太大了。”

在记者他采访的120多名少年犯中,有80名表示犯罪前对法律毫无敬畏心理。谈到原因,他们共同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学校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文中少年犯均为化名)

(《半月谈》2009年第13期 高远至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