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有舆论支持这一判断的观点颇似有理:一、此人从不贪占公款,所得渠道主要是为当地矿主做“协调人”,都是“朋友给的”;二、此人只“敲
正是这种奇特的“江湖逻辑”,竟使穆新成迷得不少社会公众七荤八素,似乎与其他贪官判若云泥。令人担忧之处正在于此。“劫官济贫”的黑色幽默背后,隐藏着社会信任沦陷的危机。
当公众执意要区分贪官“侠义”与否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测,公众其实已经将官员贪腐认定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普遍现象了呢?果真如此,那么我们整个法治结构都将面临无法回避的认同危机。
沦陷的另一个恶果则是在公民与国家的心理归属中制造出严重的割裂。“劫官济贫”的基本判断是建立在不少公众认为穆新成没有祸害老百姓的基础之上的。真是这样吗?他收受矿主贿赂,“敲官不敲民”,这些钱难道不是从老百姓或者公款中“刮”出来的吗?若公民不再把自己与整个国族社会视作整体,甚至以邻为壑,我们如何能期待一个和谐社会的建成?
贪官就是贪官,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侠贪”。只有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才能保护我们的社会信任不被所谓的“侠贪”所颠覆。
(《?望》2009年第28期 杰文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