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的确算个好消息。对于没买房而靠租房的群众来说,每月既要交公积金,还要交房租,负担不小。本来交住房公积金是为了改善住房,但却成了负担,这确实是一种制度性的尴尬。而公积金可付房租,则是上海公积金用途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增进公民个体的福利而制定的,因此一切增进公民福利的使用方式,理论上说都是合理的。
有评论说,全国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都正如一个雪球,越滚越大。就拿上海来说,继2005年9月成为首个公积金归集总额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之外,不到4年时间,归集总额正向第二个1000亿元迈进。由此可见,如何把住房公积金用于更多民生领域,已成为各个城市都不得不仔细考量的重要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公积金可付房租的做法值得推广。
(《中国改革报》7.13 常智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