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笔涂写小广告,被罚
近日,北京顺义城管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小区楼门上有许多用粉笔涂写的小广告。经查,是一家政公司负责人黄某所写。黄某表示,他的做法没什么不妥,粉笔字过一段时间就没了,不会污染环境。执法队员表示,用粉笔在楼门上写小广告,仍属于擅自涂写广告行
(《法制晚报》7.14)
销售赃物电瓶车,获刑
去年8月29日,满某等人将一垂钓男子推入河中,劫走其未锁的电瓶车。满某等人将电瓶车开到顾某那里,用这辆车抵欠顾某的部分债务。顾某明知电瓶车来路不正,仍欣然接受,并将电瓶车以600元的价格出售他人。法院审理后认为,顾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代为销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新民晚报》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