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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超市”太霸气

2009-07-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供货商过五关斩六将水果送进上海超市后,日子并不好过。

目前,西瓜从果农处收购价格0.85元/500克,超市要求供货商以0.8元/500克供货,而超市的卖价是1.68元/500克,利润几乎达100%。加上运费人工成本等,供货商实际损失0.12元/500克。

新进一家超市要付2~5万元不等的进场费,接下来又是各种节日的赞助

费、商品促销广告费、店庆费等,如果企业一年当中新进5家门店,光花在店里的费用就达40~50万元。

超市永远是赢家。徐汇区一家果品经销商送到某超市的水果,因不能达到店方规定的毛利率4%,只好按店方要求自己掏钱补足4%,这样才能进入下一轮的供货。供货商发货后,45~60天才能拿到货款,这还必须是送了财务好处费。

要想更好地给农民减负,首先就要对超市、大卖场现行的各项收费进行改革。看来,要减负,必先减赋。

(《文汇报》7.17 赵维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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