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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率先公示财产”是个好主意

2009-07-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学习时报》刊登刘日的文章说,官员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属于个人隐私。官员如果不愿意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提出以“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世界发达国家早已实施多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在我国,要求官员财

产公示的呼声已持续了20年。官员的财产无关个人隐私,在法理上也没有疑义。调查显示:90.1%的公众赞成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97%的官员对此持反对意见。

如果每提拔一次干部就让他们公示一次财产,用不了多少年,官员群体中的大多数都将进入公示财产的行列中。到那时,再要求已经成为少数的未

公布财产的官员也把家底亮出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全面的官员财产公示制也就建立起来了。

(《北京青年报》7.24李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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