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此次按照“大部门”方向,以转变政府
新的体制下,“委”把以往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同一领域的决策职能集中起来,“局”厘清了以往相互交叉的执行职能,“委”和“局”归口联系,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比如新的“大市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市场领域以往的工商、卫生、质量、食监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解决多头管理、执法主体分散的问题。
改革后,政府将进一步削减微观管理的职能。今后,凡是公民、法人、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事项,政府可做可不做的事项,即使有财力、有资源,政府也要主动放手。
(《深圳特区报》8.1 叶晓滨 滑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