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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部门制”改革全面启动

2009-08-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市近日公布了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直属机构除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都纳入调整规范。现有的政府机构由46个精简为31个,精简幅度高达近1/3。“人居环境委员会”等机构则全新亮相。

深圳市此次按照“大部门”方向,以转变政府

职能为目标,以“大行业、大管理”的思路,对现有的政府机构进行了全面重组。改革后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委”即“委员会”,肩负决策职能;“局”是执行机构;“办”即办公室,包括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法制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前者协调突发和应急管理工作,后两者是协助市长工作,不具备对外管理职能。

新的体制下,“委”把以往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同一领域的决策职能集中起来,“局”厘清了以往相互交叉的执行职能,“委”和“局”归口联系,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比如新的“大市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市场领域以往的工商、卫生、质量、食监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解决多头管理、执法主体分散的问题。

改革后,政府将进一步削减微观管理的职能。今后,凡是公民、法人、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事项,政府可做可不做的事项,即使有财力、有资源,政府也要主动放手。

(《深圳特区报》8.1 叶晓滨 滑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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