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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9-08-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为小事杀人获无期徒刑

2008年12月6日,姜庆雷在北京首都体育馆演唱会场外贩卖荧光棒,和询价人尹某发生争吵。随后姜庆雷拿出一把折叠刀,扎向尹某,刺断其左侧颈动脉,致尹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日前,姜庆雷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53

万余元。

(《北京晨报》7.30)

醉酒被冻死酒友遭公诉

2009年3月12日晚,张纹龙、王亚辉与22岁的宋某在北京东城一小吃店内就餐并大量饮酒。次日凌晨结账时,宋某已喝得人事不省,张、王二人将醉酒的宋某拖至一未完工的改建房内置之不理。7时许宋某被发现已死亡,经法医鉴定为酒精中毒后冻死。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张纹龙和王亚辉提起公诉。

(《法制晚报》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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