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洋丈夫回国无音讯,准予离婚

2009-08-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上海的郑女士与在沪工作的某国男子容仁邵(中文名)相识相恋结婚,第二年有了女儿。

2005年容仁邵被公司调回国工作。回国后第一年,容仁邵曾来中国看望女儿,但待了一个星期便又回国,从此杳无音信。郑女士无法与容仁邵取得联系,于去年5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松江区法院认为,容仁邵的行为可

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近日判决,准许郑女士与外国丈夫离婚,女儿随郑女士共同生活。

(《上海法治报》7.31 陈颖婷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