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大批流浪狗成了安全隐患

2009-08-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5月,陕西省汉中市有多名群众被流浪狗咬伤,随后汉中市一场为期30天的集中整治犬类活动展开,3万多只流浪狗被捕杀。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芦荻日前说,目前全国的流浪狗数量难以统计。据她保守估计,北京城区加上郊县农村的流浪狗,总数约在30万只以上。

数量如此巨大的流浪狗遭受着饥饿、虐待、

残害等的折磨,垃圾中捡食、乞求人类投食甚至发疯咬人等行为,也使得它们成为疾病传播的隐患和城市治理的对象。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指出: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相比之下,人们更希望民间流浪动物救助组织能将这些流浪狗领走抚养。但几乎所有的民间救助组织都面临狗满为患、资金匮乏的困境。

6月,广州市一家不堪重负的民间流浪狗救助机构,对别人遗弃在机构门前的流浪狗实施安乐死,引起广泛争议,由此也透露出民间救助组织的尴尬处境。

宠物市场管理的混乱,为流浪狗的滋生埋下隐患。在宠物市场,宠物随意被繁育、没有经过检疫的小狗随意买卖、黑市交易猖獗等现象随处可见。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政府行政部门分工模糊是宠物市场混乱的一大原因,各个部门分别按照自己的一套规定监督、惩处,没有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直接影响到监管的效果。

据了解,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对遗弃犬没有相应的惩罚性规定。北京律师徐雪莉认为,现有的养犬管理规定应当再细化,应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比如虐待遗弃动物、不按规定为狗打疫苗等行为,应当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另外,法律还应当授予一个有诉讼地位的组织团体比如动物保护协会以起诉的权利。

对动物保护立法进行过长期研究的常纪文建议,制定动物保护法,建立定点繁殖、定点销售、植入芯片制度,对动物彻底规范的管理。他强调,植入带有主人详细信息的芯片非常重要,这样不仅可以查到遗弃动物的主人,还能对其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这在我国很多地方已经开始试点。

(《法制日报》8.1 刘姝宏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