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马军进了湖南益阳市某网络公司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由于整天点鼠标需重复性用力,马军开始右手疼痛。改用左手,左手也痛。上网一查才知道自己患了“鼠标手”病
“我是在工作期间得病的。用人单位是否该给予补偿呢?”为了给自己争取到治疗费,马军多次向公司提出补偿,均遭拒绝。今年4月,马军来到益阳市卫生局,咨询这种病是否算职业病,工作人员说,“鼠标手”等新型病症没纳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畴,因此不能给他做职业病鉴定。劳动保障部门则表示,这种病不算工伤。
据了解,“鼠标手”医学上称为“腕管综合征”,是种新型现代职业病。是指人体的正中神经以及进入手部的血管,在腕管处受到压迫所产生的症状,主要会导致食指和中指僵硬疼痛、麻木与拇指肌肉无力感。
我国2002年开始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除原有职业病外,并没有增加新病种。而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职业病。对此,长沙律师曾技芝建议,随着IT从业人员群体不断扩大,职业病认定种类也应不断扩容,这样才能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法制日报》8.2 赵文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