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令”主要针对卫视连播电视剧的行为。规定卫视晚间黄金时段(晚7时到9时30分)只能播出2集电视剧;卫视晚间时段(晚6时到次日1时)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得超过3集;卫视白天时段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得超过6集;每天电视剧播出量不得超过卫视总节目量的45%。
业内人士一方面肯定“限速”有利于荧屏健康发展,同时也提出“限速令”的操作并不容易。比如,“限速令”规定每集电视剧不能超过46分钟,细致到防止有人将几集电视剧剪成一集播出;但是谁来“测速”,又如何惩戒“超速”?执行起来的工作量将十分巨大。
(《文汇报》7.31 王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