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一出,网议如潮:法治社会,朗朗乾坤,刑事犯罪怎么能私了?如果打死
假如此案真的以“私了”告终,我不知道,那个可怜的3岁孩子今后该怎样长大成人?他长大以后,又将怎样面对自己的母亲仅以28.5万元被人“买命”的那一段历史?据目击者说,命案发生后,酒店老总狂妄地叫嚣“大不了花200万元买条人命!”而最终,酒店老总只花了28.5万――在酒店与死者丈夫之间,究竟进行了怎样的一场关于生命的“讨价还价”?可以想象,加害方占据着强势地位,居高临下地对被害方予以了象征性的施舍,但无法想象的是,这种“私了”有何公正可言?
死者丈夫说:“人也没了,两个孩子还要上学……我不告了,告了又能怎样呢?”从他的话里,我能够感受到深深的无助、无奈以至绝望。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愿意相信,对于这样的刑事命案,公安、司法机关一定会依法介入,还法律以尊严,给社会以信心。
(《北京青年报》8.10 符玉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