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点刚过,村中突然传来“要地震了”的高喊声。张风立即喊醒全家人撤离房屋。这时,村外空旷地已陆续聚集了很多村民,大家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等待着地震发生。原来,邻村村民李涛也收到这条“灾难短信”。惊慌之余,他赶紧把短信内容用电话或短信告知亲朋好友。这一灾难性消息,经过口头和电话一传十、十传百,瞬间传到多数村民耳中,大家纷纷跑出家门,到村外边公路“避难”。然而,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传说中的地震并未到来。
河南省地震局事后调查证实:地震谣言发生地为巩义市涉村镇,传播涉及巩义市区和下属10个乡镇以及周边地区。2月5日晚,自知惹下大祸的曹生主动到涉村派出所投案,交代了自己2月14日晚将该“灾难短信”短信向熟悉的几个朋友转发的事实。
6月26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7月6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曹生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曹生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庭的审理虽告一段落,但被告人曹生的行为却值得人们深思。在法庭上,曹生说他当初发短信时只是感觉无聊,根本没有意识到事后会出现这个结果。也许他当时只是跟朋友开个玩笑、发个短信,但是这个玩笑开大了。在生活中,朋友间当然可以开玩笑,不过当它影响到公众利益时,它就不再是个玩笑了。
(《民主与法制》2009年第15期 巩法 香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