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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行李受损,起诉索赔有时效吗

2009-08-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通过火车托运行李,取货时发现行李被损坏。我想告铁路部门,可事情已过了几个月了,请问法律对向铁路运输部门索赔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承运中的货物、包裹、行李发生损失或逾期,向铁路运

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80日。自铁路运输企业交付的次日起计算。货物、包裹、行李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的次日起计算。但对在此期间内或运到期限内已经确认灭失的,自铁路运输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计算。

因此,你应在铁路运输企业交付行李次日起半年内提起诉讼。

(《法制晚报》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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