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小区广告收益归谁

2009-08-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小区内存在的大量广告牌,给业主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管理规范的小区,广告设置还算赏心悦目,而稍微缺乏秩序者,则让各式稀奇古怪的小广告充斥各个角落,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记者在天津采访时,多数居民表示,广告进小区时并没有任何人向自己征求意见,对于小区广告有多少收益以及收益的归属也不知情。

对此,郑辉律师认为,只有小区业主才能决定是否悬挂广告。如果售房时没有特殊约定,依照法律,小区内电梯、外墙、楼顶、绿地等适于设置广告的地方,都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设施,因此只有小区业主才可以共同决定将这些公共部分出租用于广告使用,相关收益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即使是物业管理公司,也需取得业主授权后才可以管理或出租这些公共部位。

有些小区地处闹市区,人流量大,是打广告的好地段,可以从广告商处拿到不菲的收入。对此,郑辉律师建议,可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并形成广告收益和分配的初步方案,再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或逐户征求业主意见。

对于物业公司不公开小区广告收入的情况,律师提出,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讨个说法。另外,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做法不满意,在物业合同期满后,业主委员会还有权撤换物业公司,以达到维权目的。

(《今晚报》8.15 孙启明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