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疾病是指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过程中,因药物本身的作用、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药物的使用,引起患者机体组织或器官发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近年来我国药源性疾病已占常见病的10%,例如肝炎患者中有20%为药物所致。
药物引起的消化道疾病与同类疾病症状相似,临床病理检查无法鉴别,例如药源性胃溃疡与
普通胃溃疡无差别。由于消化道药源性疾病是在患者原发性疾病治疗的基础上发生的,医生和患者都易误认为是原有疾病的加重或并发症。
已知可引起药源性肝病的药物有600多种。如久服中成药冠心苏合丸、血栓心脉宁易伤脾胃,壮骨关节丸可引起肝损伤、肝坏死等。
(《北京青年报》8.16 江和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