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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八连”作者终见天日

2009-08-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7年7月29日,江苏电视台开播28集电视连续剧《霓虹灯下的哨兵》,电视剧开头字幕上写有:原著沈西蒙、漠雁、吕兴臣。

这之前,吕兴臣家里收到了解放军前线文工团寄来的2万元稿费和50张VCD光盘,吕兴臣86岁的妻子和4个子女激动得几乎一夜没睡。

吕兴臣

40年前,沈西蒙、漠雁、吕兴臣共同创作了话剧《霓虹灯下的哨兵》,但该剧拍成电影后却只署了编剧沈西蒙一人的名字。广大观众一直都不知道在《霓》剧中曾有过吕兴臣、漠雁的艰苦劳动,吕兴臣不仅没拿到一分钱稿费,还被莫名其妙地下放到崇明岛一个基层连队。

“好八连”作者吕兴臣

“南京路上好八连”原是一个极为普通的连队,一分钱的故事,草鞋、针线包,数不清的平凡故事、后来被一个有心人一一记在笔记本上,最后升华成了影响整整几代人的大文章。这个有心人就是当时在团机关当俱乐部主任,同时兼任报社通讯员的吕兴臣。

1957年,吕兴臣前后花了个把月的时间,写出了一篇通讯送到《解放日报》社。总编辑魏克明看到稿子后,眼前一亮:敌人曾预言上海是个黑色大染缸,现在10年下来了,八连在染料最浓的南京路上不但没有被染黑,反而染得更红了,把八连宣传出去一定会产生很好的政治影响。《解放日报》以《身居闹市一尘不染,人们称赞他们“南京路上好八连”》为题,率先报道了好八连的事迹。

1958年3月23日,《解放军报》以同样标题刊出吕兴臣的报道。此后,吕兴臣又在《解放日报》发表了《针线包》、《行军锅》和《一分钱》等一系列讲述好八连官兵优良作风的小故事。

1959年2月,总编辑魏克明建议把好八连的事迹写成一篇大通讯,用“艰苦奋斗”这根主线统领全文。吕兴臣写出了1.7万字的初稿,几经修改后,1959年7月23日,《解放日报》头版头条刊出了8500字的长篇通讯《南京路上好八连》,并配发了社论。《人民日报》等全国所有党报党刊都先后予以转载。

1963年“八一”建军节凌晨,彻夜未寐的毛泽东挥笔写下了著名的《八连颂》:“好八连,天下传。为什么?意志坚。为人民,几十年。拒腐蚀,永不沾……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毛泽东的《八连颂》,使好八连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政治荣誉,为全国军民学习好八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963年4月25日,国防部授予八连“南京路上好八连”荣誉称号。之后,南京军区首长指示将长篇通讯《南京路上好八连》改成话剧由前线话剧团上演,由沈西蒙、漠雁、吕兴臣组成创作班子,剧本取名《霓虹灯下的哨兵》。

话剧《霓》的公演在全国引起轰动,当时编剧署名三人。周恩来总理指示:“将《霓》改成电影搬上银幕,剧情一个字都不能改,演员一个不准换!”但电影银幕上的编剧署名仅为沈西蒙一人,当时的几亿电影观众都不知道,在《霓》电影剧本中也有吕兴臣、漠雁的艰苦劳动。外界有流言说,吕兴臣“家庭成分”不好,也有流言说吕兴臣犯了错误,所以不许其署名。

此后,沈西蒙当上了上海警备区副政委,而吕兴臣却被莫名其妙地下放到崇明岛一个基层连队担任文化干事,一直默默无闻。而在前线话剧团任导演的漠雁则一直干他的老本行。

吕兴臣1984年去世,终年59岁。

两场官司起风波

1999年,作为建国50周年献礼的经典故事片回顾,《霓》剧发行了VCD,其包装盒上的编剧仍为沈西蒙一人。

吕兴臣的儿女们一纸诉状将上海电影制片厂及生产VCD的公司告上了法庭。吕兴臣的儿女说:“我爸这辈子最光荣最值得骄傲的事就是写了‘好八连’、写了《霓》剧。现在发行的《霓》剧岂能与我父亲一点关系都没有?”

2000年8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出版演出的话剧《霓》剧,编剧为沈西蒙(执笔)、漠雁、吕兴臣3人。判决被告销毁VCD视盘封套,赔偿原告1万元。

这个官司只解决了VCD公司销毁产品、经济赔偿问题,而未解决吕兴臣在电影作品中的署名权问题。2000年9月28日,吕家子女再递诉状,状告沈西蒙和上海电影制片厂,请求确认被告侵犯了吕兴臣对《霓》电影剧本、电影作品依法所享有的原著作者署名权。

沈西蒙败诉

2001年3月18日,当时已80多岁的沈西蒙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递交诉状,请求确认40年前吕兴臣在话剧《霓》上的署名是一个错误。

2001年9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西蒙败诉。2001年9月30日,沈西蒙又上诉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几经和沈西蒙谈话后,2003年6月18日,吕兴臣家人收到了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下达的终审判决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圆满的结局

紧接着,吕家状告上海电影制片厂要求电影作品中署名的案件恢复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上影厂将话剧《霓》改编拍摄成同名电影后,在影片片首未署原作品作者吕兴臣的姓名。由于该影片摄制发行时,我国《著作权法》尚未颁布,当时的法律法规对此未作规定,故法院对此问题不作处理。吕家对这个判决不服,深表无奈。

2006年7月,前线文工团(原前线话剧团)、上海文广集团、江苏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将话剧《霓虹灯下的哨兵》改编成28集电视连续剧,最初的广告宣传册上仍然没有原话剧作者的名字。

吕兴臣家属找到了前线文工团,前线文工团团长热情接待,承认是他们搞错了,“吕兴臣是《南京路上好八连》的作者,也是话剧的编剧之一,是功臣”,前线文工团当场和吕兴臣家属签约,谈妥了著作权的有关使用事项。同时,前线文工团也给沈西蒙和漠雁的家属各送去了2万元稿费。

(《上海法治报》8.14 胡喜盈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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