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问题不在“穿错了衣服”,而在“用错了权”。否则,面对陈先生要求看证件的质疑,这名协警也不会有“警服就是证件”的回
协警没有执法资格,不是执法主体,不能独自执法。但一些警察依赖协警的“代劳”,因为有激励,协警也乐意去做警察的工作,因为每月工资奖金什么的也跟查多少车、罚多少款直接挂钩。于是,当人们屡屡质疑协警执法的资格问题时,协警也就想各种办法来应付,“错穿警服”便是其中一招,目的无非是掩盖“用错权”。
这样一来,协警不仅僭越了执法资格,助长了执法经济,也会因执法素质不高而让百姓多有怨言,最终背离执法文明――这是“用错权”的后果,也是“协警乱象”的根本症结所在。
因此,如果派出所仅仅追究“穿错衣”的问题,而不反思“用错权”的现象,显然是舍本逐末,治标不治本。
(《北京青年报》8.24 王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