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近六旬的父母亲在家务农,两人都不识字。我和兄弟几个通过邮局汇款5700元孝敬老人家。孰料半年过去了,父母亲只收到2700元,而另一笔汇款3000元已不翼而飞。后来我通过查询,发现这笔钱已经被老家的邮政代办员“代收”了,现在邮政代办员已经辞职,请问,我该找谁负责?
【律师解答】:
邮政局在收到汇票后,应当将送达的取款通知书送达给你的父母,在支取款项时,应当对来人的身份认真审核并让领款人签名。如果认真审核,就不会导致款项被人冒领。因此,邮政部门对此负有审核、管理之责;而邮政代办员非法截取他人汇款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从民事角度看,邮政代办员应当全额退回3000元汇款。如果邮政代办员已经逃逸,应当由邮政部门代为承担全部损失。
(《法制周报》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