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的钱掉了。”
“谢谢你。”
当正在上网的人弯下腰捡钱的一霎那,杨炜(化名)迅速将上网者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
杨炜说:“我们一般是两三个人一伙进出网吧,一个人负责扔钱、拍上网人的肩膀和他说话,另一个人趁上网人弯腰捡钱不注意的时候,把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钱包这些东西拿走。”
从2008年10月到11月,这一“90后”盗窃团伙就疯狂实施盗窃三四十起。
这种现象已不是个案。如今,“90后”的犯罪率呈持续上扬的态势,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犯罪,以侵财为主随意性更强,胆大妄为手段更加暴力。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出现的“90后”犯罪案例不少:
广东省中山市港口、南朗、石岐等公安分局破获数个盗窃、抢劫团伙,犯罪嫌疑人是清一色的“90后”。
辽宁省大连市警方也破获了一起9名少女抢劫案,为首者是一名只有16岁的少女。这群少女自诩为“蛊惑少女帮”,只因看另一个同龄女孩不顺眼,便一起狠狠地揍了这个女孩一顿,抢走了女孩的钱物,然后竟洋洋自得地“庆功”去了。
青海西宁市抓获一抢劫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都是“90后”,最小的只有13岁……
专家认为,“90后”犯罪率上扬,与法律预防功能缺位有关。我国刑法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适用的,对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有等其长到了一定年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刑法才予以干预,显然此时已为时晚。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的早期介入和有效干预,已是当务之急。
(《法制日报》 刘涛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