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劫人质救母”案中,张氏兄弟的劫持行为已经威胁到公共安全,从法理上看应该受到制裁和谴责,而事实上,庭审现场却流露了很多“法外柔情
联系到事发后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捐款,在这里,情理已经超越了法理,成为这起事件最为浓重的色彩。应该说,张氏兄弟尽的虽是孝道,碰的却是法律防线,所以,他们理当为这种带有主观故意色彩的行为负责,给法律一个合理的交代。道义和人情,不可能完全替代法律,这是法制社会的规则之一。惟其如此,才能够保障人们以善的途径去行善,而不是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形式,获取一个“善”的结果。
“劫人质救母”案件应该让法律的归法律,道义的归道义。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如何给社会柔情与民间道义一个更常规的顺畅出口。
(《京华时报》8.29 王艳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