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日发布2009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其中既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局,也包括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中共中央直属机构,还包括审计署自己。
审计结果表明,54个部门单位2
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交通部违规开立账户涉及22亿;农业部越权批复土地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9.08亿元;证监会超标发放通讯补贴58万元;知识产权局所属单位违规收费1.74亿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账外资金6.17亿元;民航局摊派筹资1亿元修建博物馆;审计署公用经费占用项目经费115万元;外交部授权地方外办收取的认证费等共1.32亿元,未上缴中央国库;国管局楼房拍卖款结余3361.3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
从审计情况看,四大共性问题值得关注:挤占挪用转移资金;虚报多领财政资金;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公费出国管理不严。目前,被审计出问题的部门单位已作出回应,并积极整改。
(《京华时报》9.2 赵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