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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退档”能否成为新的不公

2009-09-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今年山东高校录取工作中,第一次有高分考生因“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此事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早在2007年,山东省就把“综合素质评价低”列为高考录取29条退档理由之一,但一直停留在政策层面。今年,山东选择临沂师范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两所高校

的4个专业开展试点。试点高校专家录取组通过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提出录取建议。

临沂师范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谢亚非说,这是高招录取方式的一项带有方向性的探索。“改变原来单纯机械地按高分到低分来录取的方式,在尊重高考成绩的前提下,让教授专家组根据学生综合指标录取学生,有利于学校选拔专业成绩好、素质全面的大学生,也有利于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

高考中的“唯分数”原则在程序和形式上是公平的,但对于特长各异的人才却是另一种不公平,也助长了中学以分数为准绳的应试之风。正是看到了这种弊端,近年来学生分数之外的素质逐渐被纳入高考录取视野之中,但如何公正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也是一个难题。

济南一位家长举例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等方面,主要由班主任或学校作出文字性评价,评价主观性太强,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否保证学校对所有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

事实表明,此类担心并非多余。山东一位高招人员说:“有的高中所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明显缺乏严肃性,拼凑虚假痕迹明显存在。”一些网友指出,山东高招试点的做法令人担忧。专家组没有对考生进行面试,只是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就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做法是否科学?

山东泰安市泰山民族中学副校长宋文新说:“山东此次试点幅度不大,这也许只是教育改革的一次尝试,能否取得进展有待于实践检验。”

(《中国青年报》9.1 张晓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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