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山东省就把“综合素质评价低”列为高考录取29条退档理由之一,但一直停留在政策层面。今年,山东选择临沂师范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两所高校
临沂师范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谢亚非说,这是高招录取方式的一项带有方向性的探索。“改变原来单纯机械地按高分到低分来录取的方式,在尊重高考成绩的前提下,让教授专家组根据学生综合指标录取学生,有利于学校选拔专业成绩好、素质全面的大学生,也有利于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
高考中的“唯分数”原则在程序和形式上是公平的,但对于特长各异的人才却是另一种不公平,也助长了中学以分数为准绳的应试之风。正是看到了这种弊端,近年来学生分数之外的素质逐渐被纳入高考录取视野之中,但如何公正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也是一个难题。
济南一位家长举例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等方面,主要由班主任或学校作出文字性评价,评价主观性太强,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否保证学校对所有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
事实表明,此类担心并非多余。山东一位高招人员说:“有的高中所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明显缺乏严肃性,拼凑虚假痕迹明显存在。”一些网友指出,山东高招试点的做法令人担忧。专家组没有对考生进行面试,只是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就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做法是否科学?
山东泰安市泰山民族中学副校长宋文新说:“山东此次试点幅度不大,这也许只是教育改革的一次尝试,能否取得进展有待于实践检验。”
(《中国青年报》9.1 张晓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