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张某的真正父亲来到公证处,说他对房产转让不知情。现在,他儿子找不到了,第三
现在,这个案子还在审理中,如果公证处败诉了,可能就要赔偿几十万元。
仅今年8月份,北京方正公证处就发现了5起当事人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的案件。其中有假存款证明、假身份证、假户口簿、假结婚证、假房产证等。
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对有关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是,很多时候,有关部门会以种种理由拒绝公证机构的核实请求。
由于公证机构没有调查取证权,通常只能就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这,往往会使一些虚假证明蒙混过关,一旦引起诉讼,动辄数十万元。公证处的风险相当大!
(《法制日报》9.8 张亮 林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