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至7月,北京市高级法院共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13900件,审结8761件。一审案件收案数比2008年同期上升57.2%,二审案件数量比2008年同期的两倍还要多。
法官分析认为,案件量持续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出台的劳动争议领域新法律法规的叠加效应。200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
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扩大了劳动者权利的保护范围;2007年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出台,降低了诉讼成本;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引发了劳动用工领域的大调整。
劳动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纠纷;经济补偿方面的纠纷;工资报酬方面的纠纷;社会保险方面的纠纷;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方面的纠纷。
(《工人日报》9.14 单国军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