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加拿大魁北克省一家法庭以醉驾导致死亡罪判处57岁男子罗格・沃尔什终身监禁。主审法官说,罗格・沃尔什已经“不可救药”,再犯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决定对他判处终身监禁。鉴于加拿大没有死刑,这已是罪犯可能得到的最高刑罚,也是加拿大历史上首次对醉酒驾车司机处以这一刑罚。
2008年10月,沃尔什驾
驶小型面包车将坐在轮椅上的47岁妇女安妮・库达弗迪亚撞入路旁水沟,致她当场死亡。沃尔什随后驾车逃逸,但在10公里外翻车入沟,被警方逮捕。经检测,沃尔什血液中酒精含量严重超标,他也承认肇事前曾在酒吧狂饮。犯罪记录显示,沃尔什是个醉驾惯犯,此前他已18次被认定此类罪名。除此之外,他还有攻击和威胁他人、偷盗等114项罪名在身。
沃尔什一案在加拿大引起高度关注,并引发严惩醉酒驾车者的强烈呼声。“加拿大反醉驾母亲协会”执行总裁莫里说,沃尔什一案表明,对于那些屡犯不改的人,法律部门将毫不犹豫施以严刑。
(《新民晚报》9.11 赵青 杨士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