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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载客谈钱即违法

2009-09-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白领张军好心载人反倒被罚一事近日引起广泛关注(详见9月20日《文摘报》三版)。那么,私家车主载人是否构成非法运营?

北京董来超律师说,私家车只是交通工具,不能用来营运。《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非法运营车辆从事运营活动。是否向搭乘者收钱,是判断私家车主非法运营与否的标志。哪怕收了搭乘者1块钱,

也是交易行为,司机就构成非法运营。如果私家车主载客纯粹是出于好心,即使搭乘者要给钱,车主也不收,这时,执法部门就无权处罚司机。

此案中,如果白衣男子确实为执法队的协查人,他只是假装胃疼搭上张军的车,并以给车钱的方式来引诱张军违法,那么,这个执法程序存在问题。不管张军收了车钱与否,执法部门都不能对他进行处罚。

(《法制晚报》9.17 赵友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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