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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昂贵”是歧途

2009-09-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人民日报》等开展“中国居民文化消费倾向千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1.4%的受访者认为文化消费昂贵,他们对文化产业未来的发展期待是“电影票、演出票、书价等再低一些”。

在当前“文化消费过于昂贵”的背景下,多少平民百姓能够走进剧场,走进书店,走进电影院?

文化艺术不只是专家、

艺术家以及少数精英的事情。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文化艺术不是可有可无的余兴和奢侈品,而是公众深度的参与,是人对非功利的探求,对普遍性的向往,是民生必须,是国家大计,是真正成为普通大众生活的一部分的共享。享有文化艺术的权利,已经愈来愈被认为是文明世界人的一个基本权利。

文艺复兴时期,蒙特威尔第决心将歌剧从皇宫贵族中引入民间,首先要让大众看得起,于是在威尼斯歌剧院演出时,一张门票才卖两个里拉。古希腊戏剧艺术的空前繁荣,在于那些辉煌的剧本和演出,也在于全民热情参与,当时希腊政府实行“观剧补贴”制度,即给予每位进入剧场的人一定补贴,而且规定在每一次戏剧演出的活动期限里,每位公民必须有一天看戏的保证。台湾作家龙应台撰写的《文化是什么》中也曾举例说:在德国,政府高额补贴剧院开支,使得低收入的国民也能买得起票、看得起戏。在美国,纽约市政府通过补贴,让18岁以下的人可以低价看演出……

文化艺术的本质规律应是普及的,是大众的,是全民的,是全社会的。把文化艺术变成奢侈的东西,消费趋向“昂贵”,让文化艺术彻底变得功利化、商业化,则是从根本上失去了文化艺术的属性。照此发展下去,便是文化艺术的迷向和末路。

(《文学报》9.17 袁跃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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