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家银行主动登门拜访,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之初,孙素芝、李庸十分规矩,3000多万元车贷中没有发生
2004年12月,银行发现他们虚假汽车贷款行为,多次催促李庸还款。2005年3月,李庸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银行找到孙素芝,她说:“我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骗贷的事,我一概不知。”2006年初,银行向公安机关举报。去年1月1日,孙素芝、李庸落网。沈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孙素芝、李庸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两人无期徒刑。
案件虽然看似尘埃落定,但令人惋惜的是,骗贷给银行带来的5000余万元损失再也回不来了。法官吴永梅说,银行通常会对员工制定发放贷款的任务指标,并将此纳入考核标准和发放奖金的指标当中。这直接导致一些银行员工为完成贷款任务指标而尽力招揽客户。而孙素芝、李庸就是银行信贷人员发展起来的“优质客户”。
专业人士提醒,通常银行对于第一次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审查往往特别严格,而对于已取得信用的“优质客户”,往往会放松审查,客观上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建议银行应对每笔贷款都严格审批,防范不可预料情况的发生。
(《新华每日电讯》9.24 张国强 范春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