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荥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武今明,2005年至2007年兼任郑州市中原路西延工程(荥阳市段)建设指挥部政委,在工程承包、质量监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商陈某、常某提供帮助,收受陈某现金86万元,并收受常某商品房一套,价值88.3万元。
为多收取贿赂,武今明还把父亲和岳母的生日改为每年的1月1日,从
1995年担任荥阳市领导至案发前,每年1月1日,他就大摆宴席,广发请帖,邀请荥阳市大小机关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为其父亲和岳母祝寿。仅这一天,武今明收取的钱物就多达几十万元人民币。
除受贿263万元外,他还有260多万元说不清来源。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武今明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其部分个人财产和其受贿所得。
(《新晨报》10.5 王红伟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