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出租房爆炸殃及邻居房主是否担责

2009-10-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玲与钱红是门挨门的邻居。一天深夜,钱红家发生爆炸,大火殃及李家。李玲的电器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被烧毁,李玲为处理灾后问题请了5天假,单位扣了她500元。另外,因为火灾后房屋维修不能住,李玲一家人搬出去住了40多天。李玲认为钱红是房主,对她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责任,要让钱红连带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误工

费和在外租房费用。钱红表示自己很冤枉,因为钱红的房子租给了纪琳,纪琳忘了关液化石油气罐阀门,才发生了爆炸。请问,出租房屋发生火灾,给四邻造成损失,房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解答】:

将房屋出租后,家中发生火灾,房主是否担责要看火灾原因。此事件中,纪琳忘了关液化石油气罐阀门,以致酿成惨祸。钱红把房子租给纪琳后,不再是液化石油气罐的使用人,纪琳才是事故责任人,所以钱红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李玲的损失应让房屋使用者纪琳来承担。

(《法制晚报》10.13)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