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因制售近亿元假币,广东汕头农民许少荣、朱映武被执行死刑。在其背后的犯罪链条中,串联起出资人、管理者、出租场地者、技术员、“中间人”、买假币者、运输者等角
记者了解到,20世纪80年代,来自境外的走私假币开始从粤东地区登陆传到全国。从1993年开始,粤东开始出现本地印制的假币,假币犯罪进入机器印制、窝点印刷时代,假币犯罪日益“职业化”和“产业化”。假币犯罪分子多以家族、老乡为纽带,结伙作案,形成人员相对固定、分工负责的“产业链”,从广东等地购入大量假币分工出售或使用。一张100元面额的假币最初卖两三元,到终端批发之后可以卖到二三十元。正是高额利润的“致命诱惑”,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顶风作案。
在假币犯罪泛滥多年的广东惠来、陆丰、潮南等地,由于经济落后、人多地少,加之不少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参与制售假币的村民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而是把加工假币作为“挣外快”的手段。在曾被称作“假币专业村”的汕尾市华美村,很多小孩放学回家就帮父母加工假币,从小耳濡目染,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钱波认为,现行法律对销售、使用假币的行为处罚偏轻,是假币屡打不灭的原因之一。除印制之外,使用、运输、销售假币者均不能判处死刑。
目前,必须改变不少村民以为加工假币和加工火柴盒一样的落后观念,让其知道加工、运输、销售假币都要受到法律严惩,如此才能确保不会再次出现“假币村”。
(《法制日报》10.13 孔博 詹奕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