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其最终成效如何,还要“以观后效”
国家出台公积金贷款政策,本是希望通过低存低贷、互助互利这种机制,帮助更多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子。但看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便可知道,公积金缴存对象并未很好涵盖非在职人员和民营中小企业员工。因此,很多真正需要公积金贷款的无业者、小企业职工、农民工等,难享住房公积金政策。
而能够享受这一政策的又是哪些人?目前看来,大多是国有等垄断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等。
住房公积金政策本为帮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子,但现在却更多惠及中高收入群体,这无疑有些本末倒置了。这些相对富裕群体,并不急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恐怕这正是造成大量住房公积金被闲置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广州日报》10.18 徐经胜文)